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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新聞來源 引用於 蘋果日報 2014年元月18日  A8/要聞  陳偉周/基隆報導  

    夜歸遭搭訕熊抱  強押進暗巷   

美魔女狂按電鈴 逃狼爪

基隆市一名美魔女去年8月中飲酒後深夜返家,在路上突遇一名色男騷擾「要不要跟我去開房間?」她嚇得趕緊快跑,未料對方竟熊抱她,並將她強押進巷弄內,準備性侵,她掙扎無法脫身,情急下連按路邊4棟民宅電鈴,色男擔心電鈴聲響驚動住戶,趁亂搶走包包逃逸;色男落網後,日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。

 

警方調查,遭狼襲的曾姓女子(55歲)雖然已屆中年,但身材曼妙,去年8月12日深夜11時,她與同事聚餐小酌後準備返家,在基隆孝三路上遭男子李光正(54歲)搭訕,李男見曾女走路搖晃,就直接搭上她的肩膀詢問:「要不要跟我去開房間?」 

 

連按4棟喊救命

 

曾女當下斷然拒絕,並回嗆:「我又不認識你,你要幹嘛?」李男遭拒後竟大膽熊抱曾女,並將她強押至附近的巷弄中。
曾女向警方供稱,案發當時自己因酒醉,無力抵抗李男熊抱,急中生智連按路邊4棟公寓住宅電鈴,並大喊「救命啊!」意圖引起注意。 

 

「我喝酒但清醒」

 

因為當時夜深人靜,李男深怕電鈴音量驚動附近住戶,便慌了手腳,將曾女推倒後搶走包包並逃逸,所幸曾女僅臉部、雙膝擦傷。
曾女表示,自己雖有喝酒但還算清醒,當時事發過程不到3分鐘,「卻讓我相當恐懼!」案發後她先返回租屋處盥洗休息,隔天才報警處理。
警方隨後循線逮捕李嫌,長期失業且有竊盜前科的他,犯案後仍在事發現場一帶徘徊勘查地形,伺機再找喝醉的路人下手搶劫,警方鎖定他的行蹤後,連日埋伏才將他逮捕。 

 

男繳罰金換免囚

 

一開始李嫌對於所有的指控都全盤否認,在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後,李嫌才坦承搶奪曾女包包,並在內搜出了6千元後,剩下部分都丟到深澳坑一帶的排水溝內。
警方依法以《強盜罪》將李男移送偵辦,經法院審理後,法官認為李男犯後態度良好,也願意與被害曾姓女子達成和解,本月8日依強暴妨害人行使權利、搶奪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7個月,得易科罰金約21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表示,婦女若遇到色狼,應盡量引起其他人的注意,不僅較有機會脫逃,也可以讓路人作人證。
林美薰表示,和色狼拉扯時,盡力抓下對方衣物、首飾甚至頭髮,若狀況允許,記住對方特徵,如髮型、臉型、痣的位置等,事後也應將當時身上的衣物都保留,這些都可以提供給警方當作證據。 

 

按鈴逃狼爪示意圖

 

遭色男熊抱的曾女,急中生智連按路邊四棟住宅電鈴,嚇退色狼。 

 

 

特殊嚇退色狼案例

 

瞪眼退敵
˙2011/11/01 一名女大生搭公車時遇色狼欲襲胸摸下體,女大生狠瞪色狼,對方見狀縮手並逃下車
空手道防身
˙2010/07/03 一名15歲空手道正妹應徵網拍模特兒,色狼將她帶到摩鐵企圖性侵,反被打得鼻青臉腫
假意周旋
˙2009/09/24 北市一名酒店女子睡覺時遭色狼侵入企圖性侵,她陪色狼喝酒,再慫恿對方「帶出場」吃早餐,行經警衛旁突求救,色狼倉皇逃逸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 

原文網址: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40119/35589418/%E7%BE%8E%E9%AD%94%E5%A5%B3%E7%8B%82%E6%8C%89%E9%9B%BB%E9%88%B4%E9%80%83%E7%8B%BC%E7%88%AA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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