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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新聞來源 引用於 蘋果日報 2013年12月16日  記者:蔡明樺/台北報導

代理孕母須為本國籍、生過小孩者

 

代理孕母制度在國內已討論9年遲未開放,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審查《人工生殖法》修正草案,立委江惠貞為不孕女性抱屈,批衛福部該作為卻不作為,連「多元成家」都有人試圖修法闖關,不懂代孕制度為何躺9年都無法開放。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長邱淑媞回應,《人工生殖法》修正草案已送進衛福部,傾向開放代孕制度,孕母須為本國籍、生過小孩者,且子宮不是買賣工具,以無償方式辦理,代孕不再是有錢人的專利。

根據衛福部最新的代孕民意調查,逾85%民眾贊成代孕制度在有完整配套的前提下合法化,提供給有需求的民眾。醫界推估國內22~40歲的育齡期女性中,約5000人~1萬人因子宮缺陷或受損無法懷孕,需借助代孕才能傳宗接代。

邱淑媞說,該署提出的草案版本與立委江惠貞版本接近,代孕者年齡應介於20~40歲,且不需配偶同意就能代孕,代孕者代孕過程若出現危害身體因素,可同意其人工流產。若胎兒在產前被診斷出有缺陷,父母放棄親權而代孕者堅持要生,基於人權不能強迫其人工流產,孩子生下來由孕母領養,若孕母無法領養就由政府協助。

醫界推估國內育齡期女性中約5000人~1萬人因子宮缺陷或受損無法懷孕。圖為孕婦的資料照片

原文網址: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ife/20131216/309737/%E4%BB%A3%E7%90%86%E5%AD%95%E6%AF%8D%E9%A0%88%E7%82%BA%E6%9C%AC%E5%9C%8B%E7%B1%8D%E3%80%81%E7%94%9F%E9%81%8E%E5%B0%8F%E5%AD%A9%E8%80%8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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